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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经济民事公证:
A、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工作证)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。

B、代理人代为申请的,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,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。

C、需公证的文书,指当事人需要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文书(如合同、协议、毕业证书、结婚证书等。文书应提交原件(合同、协议、遗嘱等可提交草稿),法定机关判发的证书应提交正本及复印件。

D、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(如涉及房产关系的公证,应提交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及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)。

E、与公证事项有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2.涉外经济、民事公证:

A、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薄)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。

B、代理人代为申请的,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,其他代理人应提交有关代理资格的证明书(信)。

C、需公证的文书(如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结婚证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)的原本及复印件。

D、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。

E、与公证事项有关需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附:申请办理涉外、澳、港、台民事公证须知。

相关证明信参考样本(附注)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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